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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安保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9-09-02 09:57:27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教学楼管理员必须着装上岗,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严禁脱岗、串岗,随时保证教学楼门的正常出入。

第二条 严格遵守学的作息时间,按规定开锁楼门(早:630,晚930)。

第三条 严格执行学关于教学楼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学教职工和学生外,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教学楼。对来楼内办事的人员在查验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 夜班人员2400之前不允许睡觉,学生下晚自习后要认真进行清楼检查关锁楼门。

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巡查职责,楼内若有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并报告学相关值班人员,以维护教学楼财产的安全。

第六条 熟悉楼内情况及安全通道,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疏散学生。

第七条 教学楼内人员携带大物件出入时,要持有关单位证明经查验确认后出入教学楼。对因特殊情况而无持物证明的,需学校相关人员陪同,方可放行。

第八条 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将根据情况扣发502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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