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评审对象是:在籍2019、2020级学生。
二、学生可在新版学生手册中查阅《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20年修订)查看评审办法与依据。
三、评审时间:
1、评审复议时间(9 月 29日——10 月10 日)
由各班主任负责监督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根据《办法》对每一名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开展评审工作。
2、公示上报时间(10月 11 日——10 月18日)
各班主任初审,并在班级内公示 3 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在校内公示 3 天,无异议后,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议、报账。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0471-4964187。
附属中专学校学生科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