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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度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23    浏览次数:

关于征集2020年度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各分工会、各位代表: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按照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教代会提出,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由学校相关单位承办的意见和建议。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按照《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教代会提案一般每学年集中征集一次。现就2020年度提案集中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要求

1.提案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校情民情,能够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应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提案内容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围绕学校大事、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提出,对学校的发展高度负责。

2.提案应实事求是,具有代表性、规范性、可行性。代表性是指提案事项关系学校工作大局或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反映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规范性是指提案格式规范,书写规范。可行性是指所提建议和措施符合学校的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一般由一名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两名以上(含两名)教代会代表附议才能成立。提案也可由一个代表组或几个代表组联名提出,以代表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需注明是集体提案。

二、提案内容

(一)内容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综合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围绕学校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内部治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课程建设、队伍建设、招生就业、规章制度建设、基建工程、工资分配、人事制度、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涉及较多教职工利益的问题。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比较重大的问题。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到问题。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

2.院职权范围之外的;

3.纯属党、团、人民团体及民主党派等团体内部的问题;

4.属于应向有关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5.纯属基层部门内部的问题;

6.属于学术争论的问题;

7.属于提案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三、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的问题;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原因、根据或调查分析;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2.提案应一事一案,填写统一印发的提案表。

3.提案须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表格上书写(或打印),字迹工整,逻辑清晰,表达准确,可另附页补充。

4.提案须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交。纸质文档提案人、附议人均须亲笔签名。

四、提案初审

提案人将撰写好的提案递交所在分工会,由分工会进行初审。分工会将初审合格的提案统一递交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初审内容包括:

1.提案人和附议人是否均是教代会代表。

2.提案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提案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五、提案征集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代表组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及时传达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发动教代会代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提案,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2.明确要求,提高质量。加强对《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使教代会代表掌握提案工作的相关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和组织讨论,切实提高提案质量。

3.严格初审,按时提交。各分工会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提案初审,并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提案送交提案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405室,联系人:杜健泂),电子文档发送至秦福彦协同办公。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