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20〕3号)文件要求,深入了解我校2020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使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访谈工作更有针对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学生工作处心理中心在军训后将对2020级全体新生进行心理测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2020级新生
二、测评时间:10月26日-11月24日
三、测评方法:
(一)本学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软件与大数据学院、电子商务学院、数字媒体与艺术学院,由心理课任课教师在课堂组织学生完成测评。电子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由心理中心、二级学院辅导站组织好新生认真、如实完成测验。学生测评通过手机端进行,扫描二维码,登录后线上答题完成测试。(心理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学工处心理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对筛选出的学生及时进行约谈,建立访谈学生心理档案。12月15日前,由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将访谈情况反馈到学工处心理中心巴图达来老师。
四、注意事项:
(一)测试要求:客观真实作答。测试结果不计入学生档案,也不和任何学业成绩联系,需真实客观回答测试问题,禁止找他人代做。
(二)测试结果
1、客观对待测试结果。慎用测试结果,不可根据学生的测试结果去划分他(她)是健康的或不健康的。我们主张将排查筛选出来的同学作为特别关注学生,而不轻易贴上健康与否的标签。
2、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依照心理咨询工作的特殊要求,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要做好保密工作(仅限于学生本人和相关老师知道),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被筛查出可能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严格保密。
在测评期间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及时与心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巴图达来 电话:4909827
附件1:学生心理测评操作流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