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开课部门:
为保障教学秩序规范有序,强化过程监控,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开课部门自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检查及各系互查的检查方式。
二、时间安排
1.各开课部门自查:5月25日至6月1日。
2.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检查及各系互查:6月2日-4日。
三、检查内容
1.常规教学检查
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包括任课教师到岗、课堂教学秩序和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等。
2.听课、评课
各开课部门领导班子、督导小组及专兼职教师听评课安排的落实情况。
3.教研活动
各开课部门、教研室组织集体教研活动情况。
4.教学反馈会
各系教学反馈会开展情况,学生反馈信息记录及落实整改情况。
5.教学文件专项检查落实情况
各系自查、互查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和期限。
四、工作要求
1.各开课部门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查,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并由部门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于6月1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06处,电子版发送至智慧办公邮箱。
2.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督导员与各系教务科负责人组成检查小组,采用各系互查方式,其他开课部门采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检查方式,具体安排见附件。
3.各开课部门要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周密组织安排,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持续做好教学各环节的自查,细化工作、常抓不懈。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