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电信院软院教发〔2019〕24号
软件与大数据学院关于2020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2020届各班级:
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与指导,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结合软件与大数据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顶岗实习工作,软件与大数据学院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秦婷
副组长:白文荣(常务)、田雪
成 员:全体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全体辅导员、2020届各班级班主任
二、顶岗实习对象
1.原则上要求2020届全体学生进行顶岗实习。
2.欠学费的学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因欠费无法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顶岗实习总体要求
1.根据专业教学标准,学生须参加顶岗实习且成绩合格。
2.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第十条的规定,学生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0届学生顶岗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月。
3.顶岗实习结束时间:2020年5月25日。
4.成绩和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5月25日--5月31日
四、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网上审批顶岗实习申请。
(2)利用实习管理平台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指导。
(3)网上审批学生的岗位申请、变换实习单位及结束顶岗实习。
(4)按时在实习管理平台批阅学生实习周报、月报,对问题做出及时解答。
(5)实习结束时完成学生实习成绩网上评定。
(6)利用实习管理平台的手机客户端与学生交流互动,每周不少于2次。同时利用其它联系手段,保证与每位顶岗实习学生联系畅通。
(7)督促学生进行实习签到、周(月)报提交,对3日未签到或签到异常学生进行平台预警,对于7日未签到或无正当理由7天内签到异常的,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所在部门。落实实习学生是否在实习单位。
(8)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在实习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五、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根据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指导学生进行顶岗实习。
(2)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实习管理平台签到及周报、月报、实习总结的撰写。
(3)在顶岗实习结束时,代表实习企业完成实习学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填写《顶岗实习企业指导教师成绩鉴定意见表》(见附件),内容包括学生基本表现、成绩等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企业指导教师签字、盖单位公章。
六、班主任工作职责
(1)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学习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及顶岗实习办理流程。
(2)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定期登录习讯云实习管理平台了解班级学生实习动态,进行安全跟踪教育。
七、学生任务及要求
(1)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相关文件,掌握实习管理平台使用方法。
(2)每日按时在实习管理平台手机客户端进行GPS定位签到,按时撰写周报、月报,须有本人工作现场照片。
(3)利用实习管理平台完成顶岗实习网上申请、审批及顶岗实习教学任务。期间变换实习地点、结束顶岗实习必须在实习管理平台申请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学生请假需经实习单位同意,在实习管理平台提交请假申请并上传单位请假单,按审批流程办理后方可生效。如未请假或办理相关手续审批未通过,擅自离岗的学生,实习成绩以零分计。
(5)实习结束,将《顶岗实习企业指导教师成绩鉴定意见表》中的成绩录入到实习管理平台代企业考评界面,并将该表拍照做为附件上传。
(6)实习结束,在实习管理平台上按时提交顶岗实习总结、配合指导教师做好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八、顶岗实习成绩认定
顶岗实习成绩由院内指导教师考核、企业指导教师考核、实习管理平台平台评分三部分构成。其中院内指导教师考核占30%,主要从顶岗实习学生实习任务等完成情况、实习结束提交的实习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实习管理平台平台自动评分占50%,主要从顶岗实习学生日常签到、周报、月报、实习总结等提交情况由系统自动进行评分;企业指导教师考核占20%,主要从实习现场任务完成情况、实习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
软件与大数据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软件与大数据学院 2019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