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学生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更加精准有效,资助育人成果显著,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为寒门学子点亮求学的希望。
为了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宣传月工作,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熊小易特意为同学们整理了“史上最全、最新”《政策汇编》,请同学们结合《学生手册》仔细阅读。

————资助政策解读————
每年根据教育厅下达名额进行发放,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拖欠学费现象;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一专业前10%,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
(3)关心同学,个人修养好,积极主动参加各项大赛活动,为学校争得过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每年根据教育厅下达名额进行发放,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诚实守信,无拖欠学费现象;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班前20%,无不文明行为和生活习惯,讲文明、懂礼貌,个人修养好;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超越自身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
(4)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几类条件的学生优先考虑: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5)积极参加自治区、学校、二级学院、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为学校争得过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每年根据教育厅下达名额进行发放,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元-45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基本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无不文明行为和生活习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超越自身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
(4)积极参加自治区、学校、二级学院、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维护集体利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符合以下几类条件的学生优先考虑: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6)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且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年奖励学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本专科自治区奖学金与其他大额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资助学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名额为准。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本专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与其他大额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乌兰夫基金会在全区大专以上高校设立“乌兰夫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在籍全日制大专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学生以乌兰夫基金会下达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乌兰夫奖学金与其他大额奖学金不重复享受且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
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班级学生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奖评比例:特等达标无比例,一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3%,二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7%,三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10%。金额:特等1500元,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固定岗位:学期内每人每月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评选条件:1、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选拔,但专业技术岗也可以放宽至专业优秀学生;2、学生品行良好,心理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为统招全日制大专取得正式学籍的符合条件的在校生的补助,每生每月30元,学制内每学年按八个月发放。
每年评选100个名额,资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或每个团体)2000元。评选条件是上一年度(近两个学期)各科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1)获得自治区及以上创新、创业、科技、职业技能大赛等竞赛名次的个人或团体。
(2)组织或参与自治区及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并有突出贡献者。
(3)获得发明专利的个人或团体。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企业顶岗实习(跟岗实习)且成绩优异者。

————温馨提示————
同学们在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骗子们也在跃跃欲试,例如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各种诈骗手段骗取钱财,请同学们一定擦亮双眼,提高警惕,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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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szz.ce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