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软件与大数据学院学生党支部讨论,拟确定下列同学(志)为发展对象。现公示如下:
本公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凡对上述同学(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意见者,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软件与大数据学院学生党支部反映,电话:4909887。
软件与大数据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2年4月25日
上一条: 启航就业路,成就人生梦 | 软件与大数据学院优秀毕业生就业风采系列报道(四)
下一条: 软件与大数据学院开展“自动驾驶中国径”公益培训讲座
Copyrights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与大数据系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与大数据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