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
日期: 2018-03-29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处(含保卫、团委) 点击数: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内

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

各位老师,公寓各楼服务人员、学生:

为加强学院内车辆管理,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维护校园良好秩序。就目前教学楼、中心、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地点、车辆放置混乱情况学院要进行集中整治,个门卫要首先自觉遵守,保证各公寓门前及周围不得有自行车停放,同时公寓楼内不存在任何理由停放任何车辆。如不按规定自行随意停放,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每次罚款50元,学生每次20元。学院不鼓励学生把车俩带入校院内,如带入院内须严格执行学院规定,入院车俩要有序停放在自行车棚内,如有随意停放现象,将由保卫处随时清理扣留,从《本管理办法》公布之日起请同学自觉将本人直行车按规定存放,公寓楼门前放置的车俩如无人认领,按无主车辆处置。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望广大物业员工,学生积极配合。

自行车存放处存取时间:

上午7.50-8.20               下午1.50-2.20

12.00-12.30                  4.20.-5.00

                                 6.50-7.30

建议自行车棚接通电源,便于物业职工电动车充电,只有把物业人员车辆管理好,不在公寓楼内停放,才便于学生车辆管理。

学生工作处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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