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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院党校第2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郭金友发布日期:2018-03-30点击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继续做好在校大学生和教职工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工作,学院党校拟于2018年4月至5月举办第2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目的

进一步加强入党前教育培训, 深化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本次培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和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学习内容,以专题辅导报告、分组学习讨论、观看教育影片、个人心得体会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党校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经过团组织推优或党组织推荐的学生和教职工,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参加培训的发展对象由各党支部公示7天无异议后讨论推荐、党总支把关,组织(统战)部审查确定。

三、培训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5月11日。

四、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做好学员的推荐工作,根据《2018年上半年各党总支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人数适当放大参训比例,于4月13日前将《2018年4月发展对象备案表(院党校27期)》(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各党总支公章)各一份,报送至行政楼415张学敏处。

2.各系党总支要指派两名负责人,一名教师领队,一名学生干部,全程参与本系学员培训期间的开班结业、考勤记录、组织讨论、学习总结和评优表彰等相关工作。培训中,各党总支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纪律教育,确保学员准时、全勤参加培训。

3.请务于5月8日前将学员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考勤表和1张1寸红底照片交于院旗帜理论研习社学生干部负责人任智伟处,联系电话:18847193139。

五、考核评价

1.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党总支严格审查,于4月13日前统一报院党校审核批准,未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学员一律按照旷课处理。

2.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结业,由院党校颁发结业证书,进入下一个发展程序;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结业,党组织应当参照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要求对其继续进行培养考察和教育。

附件:1.《学院党校第2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2.《2018年4月发展对象备案表(院党校27期)》

中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党 校

2018年3月30日

https://zztzb.imeic.cn/zztzb/UserFiles/File/20180330/20180330124720_247.doc

https://zztzb.imeic.cn/zztzb/UserFiles/File/20180330/20180330124730_1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