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了解和把握基层党组织2021年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结合巡察反馈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巡察反馈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二、督导检查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督导检查内容
1.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3.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
4.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情况;
5.校内巡察整改情况等。
四、督导检查组组成
学校成立联合督查组,由党政办、组织部(统战部)、纪检处、宣传部分别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五、督导检查形式
督导采取实地查阅材料的方式进行。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