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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校园足球友谊赛”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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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充分展示我校广大学生健康向上、团结合作的精神面貌;同时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广大学生的需求,体育教学部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校园足球友谊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二、活动时间

拟定于20211118日至19

三、活动地点

学校足球场

四、运动员参赛条件
    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各学院严格检查),必须是在籍学生,若有非本校生参赛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

五、报名组队办法及要求

1、每个年级派出一支男子代表队参赛,其中大一5名队员,大二5名队员;不在报名表内运动员不得参赛。

2、运动员参赛需佩戴护腿板,若不佩戴护腿板禁止参赛。

3、各二级学院学生体育部将参赛人员名单,于11月17日中午报体育馆105室海日汗老师处。

六、竞赛办法

足球比赛为11人制,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七、其他
    1、双方均需提前10分钟到场热身。

    2、比赛中要尊重裁判,有意见由队长与裁判交涉,如在比赛过程中有扰乱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或处分。

3、比赛中如出现运动员打架事件,取消参赛队伍参赛资格,按照学生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各二级学院啦啦队及场外观赛者要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做文明观众。

                                    体育教学部

                                          2021年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