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印发通知,公布“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方牵头高校和成员高校名单,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我校成为“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方成员高校。
据介绍,“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方牵头高校申报工作由教育部国际司指导、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开展,旨在落实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上提出的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之“青年成才共同行动”,共有10所高校入选中方牵头高校,321所高校被吸收为“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方成员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