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电信院校企函﹝2022﹞18号
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建设,突出建设高水平,打造建设高绩效项目,按照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工作专班的既定要求,需各相关部门按照附件一(《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重点任务建设清单》)报任务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要求
请相关任务建设部门于2022年12月25日前向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中心)报送附件一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一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附表需有部门负责人、包联校领导签字。(纸质版可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报送)。
同时要按照附表中已完成的任务内容,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之前各相关部门报送的佐证材料已整理至附件二(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任务佐证资料包)中,可做补充与参考。
二、填表要求
按照附件一填报格式,如已完成该项任务,需在“是否完成任务”列中填写“是”;如未完成该项任务,需在“是否完成任务”列中填写“否”,并写明任务未完成原因及当前进度;表中标记有“—”的,为本项任务内容本部门不需要填报。
三、佐证材料要求
1.要遵循无漏项、无缺项、能支撑、可验证的原则,按照附表中已完成的任务,报送电子版佐证材料。
2.报送佐证材料要分年度、分任务整理,附件二中的部分佐证材料针对每项建设任务可能不齐备,需要各相关部门进行补充。
3.针对每项任务需尽可能的报送相关国家级、省级、校级标志性成果。
附件一: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重点任务建设清单
附件二: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任务佐证资料包
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