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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重点任务 建设清单报送的通知

发布者:白洋  时间:2023-10-18 20:36:36  浏览:

内电信院校企函﹝202218

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建设,突出建设高水平,打造建设高绩效项目,按照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工作专班的既定要求,需各相关部门按照附件一(《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重点任务建设清单》)报任务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要求

请相关任务建设部门于20221225日前向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中心)报送附件一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一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附表需有部门负责人、包联校领导签字。(纸质版可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报送)。

同时要按照附表中已完成的任务内容,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之前各相关部门报送的佐证材料已整理至附件二(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任务佐证资料包)中,可做补充与参考。

二、填表要求

按照附件一填报格式,如已完成该项任务,需在“是否完成任务”列中填写“是”;如未完成该项任务,需在“是否完成任务”列中填写“否”,并写明任务未完成原因及当前进度;表中标记有“”的,为本项任务内容本部门不需要填报。

三、佐证材料要求

1.要遵循无漏项、无缺项、能支撑、可验证的原则,按照附表中已完成的任务,报送电子版佐证材料。

2.报送佐证材料要分年度、分任务整理,附件二中的部分佐证材料针对每项建设任务可能不齐备,需要各相关部门进行补充。

3.针对每项任务需尽可能的报送相关国家级、省级、校级标志性成果。


附件一: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重点任务建设清单

附件二: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任务佐证资料包


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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