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招标代理机构征集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征集;
2.采购需求:征集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货物、工程和服务)。中标单位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服务团队,依法依规依约,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招标代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16室国资处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以从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16室国资处获取征集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人报名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标明授权报名项目名称;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4)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体现房屋位置及面积等信息)、场所照片等证明材料;
(6)2018年7月1日至今(以中标公告时间为准)的代理业绩情况汇总表(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体现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中标公告发布时间;
(7)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注:(1)报名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1套加盖企业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接收。(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四、征集文件售价本次征集文件售价为 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6日 上午9:30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16室国资处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
邮 编:010070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471-490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