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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习】宪法基础知识
日期:2021-12-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12月4日-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每年到了3月份,不管是在电视新闻还是报纸杂志上,甚至是在大家茶余饭后的聊天中,都会出现一个热词——“两会”。那么,你知道“两会”具体是指什么吗?

“两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是,如何理解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呢?

打个比方,如果我们把国家比作一个班级,每个班级当中都会有班级委员会,班级委员会就类似于一个小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班级委员会由班委组成,每个班委都是由同学们民主选举出来的,相当于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人大代表”。在班级委员会上,每个人都可以建言献策,班级委员会的决定关乎着每位同学的切身利益,比如制订、修改班纪班规,举办班级活动、批准并监督班费的使用等。同样,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人大代表拥有提案权、投票权、表决权等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制定和修改法律、选举国家主席、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职权。

我们现在是国家的小主人,需要从小树立主人翁意识,认识和尊重宪法赋予我们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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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雷欣欣

审核:王莉

主编:任益

本期编辑:翟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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